為進(jìn)一步加強(qiáng)對(duì)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請(qǐng)市人大常委會(huì)任命的人員的監(jiān)督,增強(qiáng)其公信力和群眾基礎(chǔ),現(xiàn)對(duì)擬提請(qǐng)市人大常委會(huì)任命法律職務(wù)人員進(jìn)行任前公示: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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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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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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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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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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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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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(xué)歷學(xué)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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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(xiàn)任職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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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提請(qǐng)任命職務(w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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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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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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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2.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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侗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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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(huì)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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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黨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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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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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口人民法庭副庭長(zh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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雪峰人民法庭庭長(zh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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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柳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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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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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9.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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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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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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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黨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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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學(xué)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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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審判第一庭助理審判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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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(zhǎng)、審判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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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苓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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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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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3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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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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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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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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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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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審判第一庭助理審判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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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(zhǎng)、審判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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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和舉報(bào)擬任人選思想作風(fēng)、道德品質(zhì)、工作能力、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,同時(shí)對(duì)是否符合法官法規(guī)定的任職條件和有無法官法規(guī)定的任職限制情形進(jìn)行監(jiān)督。舉報(bào)人可以通過信函、電話、電子郵件或者到受理單位當(dāng)面舉報(bào),并請(qǐng)簽署或告知本人真實(shí)姓名和工作單位。所舉報(bào)的問題,應(yīng)當(dāng)真實(shí)、準(zhǔn)確,內(nèi)容盡量具體詳細(xì),并盡可能提供有關(guān)調(diào)查核實(shí)線索。舉報(bào)人將受到嚴(yán)格的保護(hù),但嚴(yán)禁造謠中傷、串聯(lián)誣告。
受理舉報(bào)期間: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
受理舉報(bào)單位:洪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,紀(jì)檢組監(jiān)察室
受理地點(diǎn):洪江市黔城鎮(zhèn)龍標(biāo)大道人民法院審判大樓303辦公室
受理電話:0745-7736345(政治部)
0745-7736350(紀(jì)檢組監(jiān)察室)
郵政編碼:418116
洪江市人民法院
2015年3月13日
編輯:肖焙麗